【虐殺女童】11歲兄長作供稱「最初喜歡繼母」 後遭繼母「係咁罰」而不喜歡她
發布時間: 2021/03/09 16:31
最後更新: 2021/03/09 17:30
5歲女童疑遭父親及繼母虐待致死案今日(9日)於高等法院續審,現年11歲的小兄長今繼續出庭作供,被問及與繼母的關係,小兄長指「一開始我都算鍾意呢個繼母」,惟後來繼母總是不問因由便懲罰他,他才開始不喜歡繼母。
女童的小兄長今繼續出庭作供,代表涉案父親的大律師吳政煌盤問男童時指出,父親不時會懲罰他,但都是因為他頑皮,男童同意說法。
辯方又指,當他頑皮時,父親下班回家會帶他到樓下聊天,父親亦曾帶妹妹到樓下聊天,男童表示不記得。辯方又問及其後繼母負責照顧他的時候,繼母間中亦會懲罰他,兩母子關係因此開始轉壞,男童不同意,並解釋「一開始我都算鍾意呢個繼母,之後搬咗,佢成日罰我,我做嘅事都有我嘅原因,但佢乜都唔知就係咁罰我,我咪唔鍾意佢囉」。
男童其後在辯方下同意指,他遷離祖母家的初期,主要由繼母照顧他,亦主要是繼母懲罰他,直至2017年10月中,父親才開始較經常懲罰他。辯方又問及,男童自2017年10月起,自行選擇不在家吃早餐,改為回校要求老師給予他早餐,男童回應指「都無啲咁嘅事」。
辯方其後又指,事實上父親並沒有以剪刀刺向他的心口,亦沒有以拖鞋打他的面部,只是曾經以拖鞋輕力拍他的頭頂,男童均回應指不記得。
代表繼母的大律師羅志霖盤問男童時則問及妹妹的自理能力,男童指妹妹無法自行刷牙。辯方又提及男童曾經有個妖怪手錶生日蛋糕,繼母亦曾給他買過一個高達水樽,男童均表示不記得。至於辯方指繼母曾給男童買過一副價值約千元的眼鏡,男童表示他記得曾戴過那副眼鏡,「但唔啱度數嘅」。
辯方其後再問及男童,指他因為不喜歡繼母所以經常不理會對方,而且會選擇面對牆壁,以及曾拒絕繼母向他提供食物,要待父親回家煮給他吃等,男童一概表示不記得。
代表繼外婆的大律師潘志明盤問男童時,指繼外婆通常下班回家時,男童與妹妹已睡覺,或準備睡覺,因此繼外婆見他們的機會較少,男童表示不記得,但男童同意辯方所指,繼外婆目擊男童與妹妹被父母和繼母打的次數不多。
辯方又指曾經有一次男童被父親用藤條打的時候,繼外婆伸出腳擋住藤條,最終藤條落在繼外婆腳上,父親即指「唔好意思呀外母大人」,男童表示不記得。
辯方又指男童曾於錄影會面中提到,他曾試過連續15天沒有吃飯或喝水,只喝過一杯奶,事實上並沒有發生過這件事,這只是男童的想像,男童回應指不清楚。案件明(10日)續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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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楊詠渝